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模式
(一)志愿设置
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设置:一所高校的一个专业(类)为一个志愿。
1.普高类招生
专本贯通批:30个志愿,招收文理类专业。
高职分类专科批:50个志愿,招收普通文理类、艺术类、体育类专业。
2.中职类招生
(1)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。
应用型本科批(高职对口本科):30个志愿,招收对应类别考生。
高职分类专科批(高职对口专科):50个志愿,招收对应类别考生(不含其他类)。
(2)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不填志愿,按考生的对接高校直接投档进行录取。
(二)征集志愿
各批次如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,将公布院校和专业进行征集志愿,具体安排请参考本书“征集志愿时间安排表”。
(三)投档录取办法
1.普高类、中职类的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分批次采用“一档多投”的录取模式,按投档、阅档、录取三个步骤进行。
第一步:投档。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划定的各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,对所有线上考生志愿全部投档。
第二步:阅档。高校接到投放给本校的考生档案后,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标准,包括专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等,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志愿进行退档,并将结果上传到市教育考试院。
第三步:录取。市教育考试院对高校上传的结果审核无误后批准高校退档考生志愿,然后对所有未退档考生志愿,以专业为单位对所有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排序,由系统自动撮合确认录取结果。撮合过程如下:考生志愿排序在院校专业计划数内的,自动确定考生最小志愿号的志愿为录取志愿,大于录取志愿号的其他志愿予以剔除,排序在后的考生往前递补。反复以上撮合过程,确定最终录取结果,一个考生只能被录取一个志愿。
各类别志愿排序规则如下:
普高类招收文理类专业,分文、理科按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测试总成绩(含政策性加分,下同)进行排序。总成绩相同时,依次比较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技术科目的成绩。
普高类招收艺术、体育类专业,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。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素质语文、英语、技术科目的成绩。
中职类招收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(不含艺术、其他类),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。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。
中职类招收艺术类专业,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,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。
2.中职类的其他类招生,对文化素质测试上线考生,指定投档到其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高校,由高校审录。
3.中职类的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,文化素质测试上线且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,指定投档到对接高校,由高校审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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